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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院与京冀怀、丰、滦三地 签署加强检察工作协作实施意见

2017-11-02 09: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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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日上午10:30分,在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五楼会议室,京冀四地检察机关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滦平县检察院、赤城县检察院联合举行了《关于加强检察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签署仪式。这次签署仪式由怀柔区检察院屈永明副检察长主持,京冀怀、丰、滦、赤四区县检察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公诉、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未检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共计24名同志参加了签署仪式。

  在签署仪式上,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李继征检察长首先代表组织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阐述了发起加强检察工作协作的初衷和时代背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推进,京冀两地怀、丰、滦、赤四区县检察院经过不断的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共识,联合制订出怀、丰、滦、赤《关于加强检察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签署完实施意见后,四个院的协作将翻开新的篇章,各检察业务的协作将全面铺开,并且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在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做出更多的贡献。接着,怀柔区检察院韩殿云副检察长宣读了怀、丰、滦、赤《关于加强检察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在表态发言环节,赤城县检察院韩鲲检察长强调参加这次《实施意见》签署仪式,是积极响应张家口全市检察机关“一一四四”总体工作思路,深化细化“对标学习、增比定位”活动的一项有效推进措施,相信随着协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必定会结出丰硕的成果。随后,他简要介绍了赤城县地处河北张家口市东部、白河上游,东临北京,北靠坝上草原,有“塞外明珠”和“京北水城”的美誉。认为怀、丰、滦、赤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检察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前景乐观、大有可为,不仅能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还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布局中的作用。为此,他坚信通过不断建立完善日常联络、环京津冀基层院检察长会晤、业务领域协作、人才交流挂职和培训、检务公开、多层次研讨交流等协作交流机制,凭借环京冀四地检察机关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人缘相近、文化融合的优势,凝心聚力、共建共赢,一定能实现四地检察机关协作办案的“同城效应”。

  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武瑞国检察长、滦平县检察院黄友任副检察长一一表态发言后,怀、丰、滦、赤四区县检察长到主席台就座,共同签署了《实施意见》。期间,大家还兴致勃勃地观看了怀柔区检察院精心制作的宣传片《凝聚的力量》,并就四方检察机关加强工作协作进行座谈,坦诚交流了意见建议。最后,参加签署仪式的全体检察人员合影留念。

  据悉,这份签署《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合作、改革创新和注重实效原则。二是加强司法协作。加强审查逮捕、公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未检、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等检察协作。三是加强重点工作协作。包括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工作研讨、调查取证、信访维稳、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重点工作的协作。四是建立协作交流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开展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分享各方面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和探索建立异地学习等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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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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