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为切实加强商贸企业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商贸企业商品堆积、人员流动大等特点,安监局行业股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临近”等原则,划分范围,明确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对商贸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积极督促企业实现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等重点部位要彻底排查不留死角,切实提高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燃’”。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