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根据张纪传﹝2015﹞28号通知精神,赤城县院迅速成立了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本院纪检组,专门负责这次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纠正整改工作。通过连续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干警大会,该院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推进举措,“三个到位”确保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纠正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有成效。 梳理到位。专项行动期间,该院纪检组准确把握办公用房纠正整改工作的政策要求,对照2014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文件规定和本院各内设机构及编制定员,重新核定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和机关办公和办案用房以及附属用房的使用面积。要求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清理重新整改。在此基础上,认真制作了办公办案用房登记册,对机关所有房间逐一登记,真实准确标明了房间号、使用面积和使用人的姓名、职务和职级,做到了上墙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故意隐瞒不报、拖延不改的,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问责追究。 自查到位。通过认真自查自纠,该院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机构撤并及迁入新建和新调整办公用房未腾退办公用房;未经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财政资金租房办公,以及使用财政资金超规定标准租房办公;企业和非党政机关编制内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报刊、编辑部等单位或组织无偿占用机关办公用房;领导干部有多处办公室用房、调动和离退休后继续占用机关办公用房等违规问题。 整改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全面打造节约型检察机关,该院本着“边查边纠、立行立改”和“调整房间人员不改造房间结构”的原则,对于超面积办公用房的整改,慎用改造、隔断等工程手段,优先考虑采取调整和腾退的办法,推动合并使用,防止增加新的不必要投入。同时严格标准、不打折扣,全力抓好整改纠正,坚决做到纠正范围全覆盖、工作要求无例外、执行标准不变通、落实整改不走样,顺利完成了机关办公办案用房面积核定、工作人员超标面积清退、内部办公用房集中归整、建立办公用房台账等工作。 截至目前,该院共累计清理纠正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92.05平米。现有副处1人,使用办公用房24平米。现有科级24人,其中正科13人,使用办公用房均不超过18平米;副科11人,使用办公用房均不超过12平米;一般干部37人,使用办公用房均不超9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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