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零赴京、赴省上访,无集体性矛盾纠纷发生,赤城县开展了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积极创新,变被动为主动,逐步建立起快捷高效,运转协调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排苗头。通过建立乡、村、组三级信访网络,定期不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重点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乡村债务等矛盾纠纷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解民忧。在乡镇统一设立接待室,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接收来信来电,做到群众反映问题有人理。同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是接到群众来信或来访,认真处理、热情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化解矛盾。健全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特事特办,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抓调处。紧紧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重点信访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等方面,在排查“显性问题”的同时,跟踪深入排查隐性问题,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上门,现场办公,及时予以化解。 查落实。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消除分歧和隔阂,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目的。同时,建立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突出信访问题案件,由党委跟踪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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