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以来,河北赤城县检察院陆续建成检务公开大厅;电子卷宗扫描工作室、涉案财物保管室;12309举报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中心等硬件设施。完成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一网两微”新兴媒体的建设和使用,全程提供优质司法便民服务赢得良好口碑。 办案进度“电话告知” “您好,你是李某某吗?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我院已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您可以依法行使以下权利……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的联系方式是……”2016年7月18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收到河北赤城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打来的电话,告知他案件办理最新进度,让他既感意外,又非常欣慰。这也是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后续工作成果过程中,赤城县检察院依托“检务公开”信息化平台灵活提供司法便民服务的新举措。 电话或短信告知办案进度,是指该院案管中心受理案件后,主动登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联系方式,及时向其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案件办理进度,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一项司法便民新举措。案件办理信息告知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四类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申诉人、赔偿申请人;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在单位。 据介绍,该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已累计接受法律咨询、权利义务告知、案件流程查询等“检务公开”事项189人次,电话或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度63人次,通过案管中心律师约见承办人12次。 把当事人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 “没有检察院做主,我们被扣的电缆不知猴年马月才能领到手,施工进度也会大大受影响……”2016年6月2日,赤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站长廉某某和张家口市施工方负责人郑某紧紧握住案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动情地说。 2016年5月18日2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刘某驾驶一辆蓝黑色面包车,携带一把液压钳来到赤城县镇宁堡乡野鸡山隧道盗窃电缆65.24米。经赤城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缆总价值为人民币1.96万元。 该院案管中心受理这起涉嫌破坏电力设备一案时,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未对作案工具(蓝黑色)面包车办理扣押手续,却对犯罪嫌疑人盗割电缆办理了扣押手续。对照《赤城县人民检察院赃款、赃物管理制度》,该院案管中心建议公安机关将被盗电缆拍照即可,被盗电缆应以最快速度返还给施工方,避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立即扣押作案工具(蓝黑色)面包车。既维护了被害方合法权益,又依法纠错夯实了证据链条。 面对施工方负责人感激的笑脸。该院案管中心主任张翠云当天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工作日志中,深有感触地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无论化解矛盾还是解决问题,只要把群众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总会得到群众的理解!这也是做好案管工作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工作方法。 据悉,赤城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成立后,通过推行“涉案款物”网上同步监管,共累计对137.12万元涉案款和31件涉案物的扣押、接受、入库、保管、移交、处理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催办,切实维护“涉案款物”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收获诚挚赞誉。 开放电子卷宗方便律师依法执业 “现在到检察院查阅卷宗,不用像从前那样捧着厚厚的卷宗翻阅,然后再一页一页复印……只要稍等几分钟,接待人员就会把制作好的电子卷宗数据快速导出,并刻录光盘带走,真是太方便了!我这两个案子卷宗将近800页,如果复印的话费时费力费钱,现在真的是高效又经济啊!”2016年4月16日,河北赤城县郭建新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到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查阅卷宗后,忍不住对检察机关提供的电子阅卷服务伸出了大拇指。 为切实保护律师阅卷权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利用电子卷宗扫描工作站全程开放电子数据,大大方便了律师依法执业。实践操作中,该院案管办接到律师提出阅卷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阅卷规定和条件,律师接待人员就会严格按照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一时间把电子卷宗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出,并刻录光盘。然后,再将电子卷宗导入专门的律师阅卷系统,律师从案管办检察人员获得密码后方可阅卷。同时,该院案管办还专门设置了单独封闭的电子卷宗制作办公室和律师阅卷室,要求提供给律师调阅的电子卷宗,应为不可编辑状态,从源头上确保了电子卷宗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据悉,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该院案管办已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部通过电子卷宗制作系统进行了电子卷宗扫描,并同步将制作好的电子卷宗上传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备案。截至目前,改院通过电子卷宗扫描工作站共制作电子卷宗30件80册,累计接待律师9次,其中阅卷8次、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4件、刻录光盘5张,律师对电子卷宗阅卷满意度为100%。 启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促诚信体系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活动,依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河北赤城县检察院建成并启用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今年以来,该院已累计提供行贿犯罪信息查询197次,参与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70余次,提供预防咨询35人次。 该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实行“开放式”作业,设立了“档案查询”和“预防咨询”两个窗口岗位,高标准、高规格配备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高拍仪、扫描仪、多功能复印机、立式查询机、终端输出打印等硬件设备,并配备专人负责查询受理、信息录入。同时,该中心还在受理查询平台外面摆放了供查询人员休息的座椅,准备了饮水机和一次性水杯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另外,该中心还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档案查询和预防咨询工作流程录入查询机,并做了制度上墙,让申请人能够直观地了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提供高效、快捷和规范的新型服务平台,为县域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检察机关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将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贿赂犯罪案件信息进行分类录入、整理、储存而建立的,包括行贿主体情况、犯罪基本事实、判决结果等主要内容的犯罪信息系统。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招标活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下发相关办法,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单位和个人有正当查询事由的,可以按相关规定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把数据“晒”出来 让群众少跑腿 “据我们走访了解,赤城县检察院依托‘一网两微’新兴媒体拓宽检务公开发布渠道,自觉把数据‘晒’出来,让群众少跑腿的做法非常受欢迎,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赞誉!”2016年7月20日,省院督导组对该院依托“检务公开”扎实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典型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为进一步提供规范、高效、快捷的司法便民服务,该院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置了55寸触摸查询机,来访群众只要轻轻触碰显示大屏,界面便会显示出“检察职能”、“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等四个板块。其中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接入互联网,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链接。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重点设置了“检务公开”、“权利义务告知”、“检察职能”、“来访须知”、“办事指南”等栏目,架起捡民网络“连心桥”,赢得了来访群众良好口碑。 据了解,该院目前已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92条、法律文书38份、重大案件信息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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