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机关党委出台《办法》推进机关党委常委会委员分工实职化

2016-08-04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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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机关党委出台《办法》
 
  推进机关党委常委会委员分工实职化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日前出台《关于实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机关党委常委会委员实职化分工作出细化规定。
 
  《办法》指出,实行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制,有利于增强常委之间纵向沟通、横向协调、统筹兼顾的履职自觉,充分体现了常委会委员权力和责任的辩证统一;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凝心聚力,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常委会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判断,形成务实科学的决议决定,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办法》要求,常委会委员工作分工要坚持岗位匹配和工作需要相结合,做到以人为本、人岗相宜、人尽其才、各展所长;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确保每位常委会委员都联系一个条线,实现重点工作分工基本不交叉、不重叠、不遗漏、全覆盖;坚持统筹协调和务实高效相结合,建立健全酝酿讨论、汇报沟通、联络协调制度,确保机关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规范高效落实;坚持权责统一和职责互补相结合,既要充分履行分工范围内的职责,保证常委会有效运转,也要坚持立足本职、着眼全局、及时补位、群策群力,切实增强班子整体凝聚力。
 
  《办法》提出,每位常委会委员要有明确分工,分别负责联系宣传、组织、纪检、群团、扶贫、党校、文化建设等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对口联系机关党委相应职能部门,通过决策建议、督促指导、调查研究、协调配合、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分工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共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办法》强调,常委会委员要强化党章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维护团结统一;注重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艺术;落实“一岗双责”,发挥主体作用。(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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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赟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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