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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公证监督

2017-03-31 1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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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16年度我县棚户区改造仅剩的24户被征收户,不同意协议拆迁并县阻拦入户评估的实际情形,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我处于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全员出动会同评估机构、社区、村委会、棚改办及各动迁单位相关人员,对上述24户阻拦入户评估的房屋逐户进行了实地查勘评估,依法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公证人员顶着棚改拆迁工地的漫天灰尘,徒步走遍了多个动迁片区,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现场公证监督任务,为依法顺利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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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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