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国城管执法进入了依法执法的阶段。《办法》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执法记录仪的正式投入使用,不仅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还原事实,保存证据,维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权益,还将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合法合规办案。 目前,我局正在依据《办法》,积极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以及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使城管执法正式迈入“全纪录时代”。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