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没有对未成年人身份进行核实致使发生强奸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条文规定,现依法对你旅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停业整顿……”8月16日,在河北赤城县公安局启动的旅馆业大清查行动中,县城闹市区某旅馆业主被处罚人连某某在公安民警递过的文书上签字后,再三表示非常后悔,并表态一定严格按照规定限期整改到位。 这次旅馆业大清查专项行动,源于一份赤城县检察院7月上旬制发的检察建议,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涉嫌强奸一案时发现: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带未成年被害人到县城某旅馆开房入住时,旅馆从业人员未要求二人登记身份证信息。这起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县城个别旅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有的已成为“黄赌毒”案件滋生的藏垢纳污之地,甚至成为流窜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所。 该院办案人员通过深入县城汽车站、农贸市场、中小学校周边旅馆明查暗访,发现有的旅馆确实存在入住不登记、一证多住和入住信息未录入等问题,四实(实名验证、实时报送、实数录入、实情填写)登记率不高对于小旅馆而言,早已不是什么个别现象。经请示主管检察长,遂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启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净化旅馆行业。同时,该院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合力共同研究部署全县旅馆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 接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印发《赤城县公安局旅馆业大清查行动方案》,专门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派出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方案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针对辖区所有旅馆彻底开展一次大清查行动,清查的重点是:严查旅馆业落实“四实”、“四核对”、“四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严查利用旅馆业便利条件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治保会或治保小组职责情况;重点摸排清查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情况;严格核查治安防范情况;排查无证擅自经营情况等等。 与此同时,赤城县公安局连续召开治安系统管理工作推进大会,定期通报了2018年前三个季度涉及旅馆业“黄赌毒”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结合县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要求辖区所有旅馆统一悬挂《公安治安责任牌》,并制订完善了《旅馆业分级管理模式(试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在此基础上,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平安乡村建设和社区防范三项重点工作,借力这次大清查行动确保9月30日前打造出四个精品社区。 据悉,这次持续了一个月的旅馆业大清查行动不走过场“实打实”,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可,达到了预期行动目标并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据统计,专项行动中,检察、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联合行动2次,累计出动警力78人次,清查辖区旅馆122家,提出整改意见34条,责令限期停业整顿1家,作出行政处罚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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