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晚21时30分,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龙关镇三街村任某亮家发生一起蒙面持刀入室抢劫案件,被抢现金3400余元。由于受害人年仅十二岁,案件性质又十分恶劣,接到指令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连夜奔赴现场,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经过询问受害人、外围走访调查、现场勘验检查等大量工作后,民警查明案件真相:受害人偷拿压岁钱买自行车、玩具枪和零食等物品,怕无法向父母交代而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持刀入室抢劫的闹剧。 目前,由于谎报者年仅12岁,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给其讲解了报假警的危害和承担的后果,罚其写一篇1000字的自我检讨,并要求家长严加教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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