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生,备春耕,不误农时不负春。春耕之际也是农资购销旺季,为确保县域内春季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现象发生,连日来,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凝聚“检察+行政”力量,为春耕生产提供法治保障。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销台账是否健全、农资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设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期、掺假、伪劣等方面问题。期间,工作组先后深入龙关、后城、雕鹗等乡镇14家农资经销店铺,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发现部分农资经营户经营农药、种子、化肥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农资商品摆放杂乱、未设置农药回收装置等问题。对于当下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农资经营者立即完成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经过分析研判后,依法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到位。 下一步,赤城县检察院将着力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联络,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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